青年教师起步支持计划及青年导师制培养相关规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2-22 浏览次数:1534

  青年教师起步计划培养对象:

  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入职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新引进青年教师。新引进青年教师培养期2年,从报到之日开始计算。

 

  青年导师制度培养对象:

  青年导师制培养期限1年。

  35周岁(含)以下的青年教师,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必须接受导师的指导:

  (1) 新来学校在教师岗位上工作的毕业生;

  (2) 从事高校教师工作不满一年的新调入人员;

  (3) 根据实际情况,学校或学院认为需要配备指导教师的青年教师。

   

  新进校的青年教师,须在进校一个月内上交《浙江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责任书》(一式三份)和《威廉希尔青年教师起步支持计划责任书》(一式三份)至学院办人事秘书处。

  威廉希尔青年教师起步支持计划(试行).docx  

   浙江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责任书.doc

  威廉希尔青年教师起步支持计划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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