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2021年度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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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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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导师、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16]15号)规定,2021年度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选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16]15号)规定,各学院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数不超过学院当年毕业全日制博士生人数的20%;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不超过学院当年毕业全日制硕士生人数(含专业学位硕士)的4%。(2021年,学院毕业博士8 人,硕士114人) 二、评选范围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下列博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1.涉密博士学位论文;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下列硕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1.涉密硕士学位论文;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学位论文。 三、材料报送内容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电子材料要求 每个博士材料形成一个文件夹,命名为:环境01_083000_学号_优博,文件夹内含以下文件。(命名时将学号换成自己的学号) (1)简况表:命名为环境01_083000_学号_JKB(WORD版本) (2)推荐表: 命名为环境01_083000_学号_TJB(WORD版本) (3)证明材料:命名为环境01_083000_学号_ZM(PDF版本,证明材料的首页为清单(见模板),后面是按清单顺序列出论文、专利、获奖等证明) (4)评阅书文件包:命名为环境01_083000_学号__PY(PDF版本,带水印或学院盖章,每份单独命名如评阅1) (5)答辩记录:命名为环境01_083000_学号_DB(扫描成PDF文件,答辩组须同意推优) (6)学位论文归档版本:命名为环境01_083000_学号_LW(WORD版本) 关于证明材料:代表性成果证明应按《推荐表》填写顺序排序,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电子材料要求 每个硕士材料形成一个文件夹,命名为:环境01_083000_学号_优硕,文件夹内含以下文件。(命名时将学号换成自己的学号,专硕将专业代码083000换成085229) (1)推荐表: 命名为环境01_083000_学号_TJB(WORD版本) (2)证明材料:命名为环境01_083000_学号_ZM(PDF版本,证明材料的首页为清单(见模板),后面是按清单顺序列出论文、专利、获奖等证明) (3)评阅书文件包:命名为环境01_083000_学号__PY(PDF版本,带水印或学院盖章,每份单独命名如评阅1) (4)答辩记录:命名为环境01_083000_学号_DB(扫描成PDF文件,答辩组须同意推优) (5)学位论文归档版本:命名为环境01_083000_学号_LW(WORD版本)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材料:学生在6月30日前将电子材料发到学院联系人的邮箱(戈永妹, 88871577,邮箱104396774@qq.com),学院将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材料分别制成一个压缩文件包,命名为:环境_优博/优硕,发送至学位办电子邮箱zjutxwb@zjut.edu.cn。 纸质材料:学院将汇总表(需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排序,硕士专业型和学术型一起排序,签字盖章)、推荐表(双面打印,删除填表说明)、博士简况表上交研究生院。
以上材料与2021年夏季第二批学位申请材料同时交研究生院预审。填写汇总表时请注意: 1.“代表性成果及与学位论文的关联章节”一栏中,仅填写与学位论文有关联的成果,总数不超过5项,具体填写格式请按照范例要求。省级以下获奖、奖学金、未公开专利不填。 2.人数比例“不超过”,请不要多报。 浙工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16]15号.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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